水汽蒸发和凝霜测试装置
操作使用说明书
适用于如下LISUN型号: LS-B65
1、设备基础认知
1.1 设备研发依据
本装置严格依据 GB/T 4706.13-202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3 部分:制冷器具、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》 (IEC 60335-2-24:2025)条款 11.102 及附录 BB 设计制造,采用国标规定的可控加热源蒸发方式,在最小额外热损耗的前提下完成水汽蒸发、箱体凝霜模拟,用于验证制冷器具除霜系统运行时无异常温升,同时确认结霜后霜层厚度符合标准要求。
最大蒸发速率:2g/h(4W 额定功率、箱体常温工况);标准供水比例:2g 水 / 每升箱体容积 / 每周(标准强制要求)。
1.2 设备工作原理
通过设备内置可控加热源对定量纯水进行恒温蒸发,水蒸气均匀扩散至制冷器具箱体内,在低温内壁、蒸发器表面形成标准霜层,模拟器具日常使用中的自然结霜工况。
凝霜完成后启动被测器具除霜系统,配合本装置持续监测环境参数、器具温度,判定除霜过程是否出现超温、除霜不彻底等不合格问题。
设备采用隔热块状外壳结构,隔绝加热源多余热量向制冷箱体传递,仅利用定向热能蒸发水分,规避额外热干扰影响试验结果。
1.3 设备适用范围与限制
家用冰箱、冷柜、冰淇淋机、商用制冰机等全品类 GB/T 4706.13-2024(IEC 60335-2-24:2025)管辖范围内的制冷器具。
不可用于高压低温特种制冷设备、工业大型冷冻机组检测。
1.4 设备及文档核对
1.4.1 包装拆除
拆除设备包装时,需轻缓操作,避免使用尖锐工具划伤设备外壳。开箱后首先检查设备主体外观,确认无明显变形、凹陷、旋钮开关无破损、松动。若发现设备或配件有异常,禁止通电使用,请及时联系我们。
1.4.2 电子文档下载
电子版使用说明书、校准证书、质保卡等的下载链接,我们在出货时已通过邮件形式发送,请及时下载。如未收到邮件,可主动联系我方重新获取下载链接。
2、安全使用注意事项
2.1 电气安全规范
设备额定电源:AC 220V±10% 50/60Hz。
设备通电状态下禁止拆解加热源、接线端子;插拔电源线前必须先关闭设备开关。
2.2 试验操作安全
仅使用常温纯水作为试验介质,禁止添加盐、清洗剂、化学试剂;注水时避免水流出蒸发皿。
试验过程中箱体内外温差较大,请勿徒手接触被测制冷器具低温内壁,防止冻伤。
试验运行中禁止开关箱门,既保证试验精度,也防止冷气流直吹人体。
2.3 应急处置规范
出现异响、异味、冒烟等异常,第一时间切断总电源,排查故障。
3、设备介绍
3.1 标准图
凝霜的水汽蒸发装置的示意图,见图3-1(取自IEC标准)。

图3-1
水汽蒸发和凝霜装置,见图3-2(取自IEC标准)。

图3-2
3.2 实图
见图3-3。
| 编号 | 说明 |
| ① | 电源线 |
| ② | 功率调节旋钮:使用时需外接功率计,通过旋钮将功率调节至 4W |
| ③ | 蒸发皿 |

图3-3
4、试验前准备
4.1 试验环境准备
4.1.1 环境参数校准
将试验室温度稳定至 23℃±2℃,湿度 30%~90% RH,试验区域无直吹风、阳光直射。
4.1.2 场地空间准备
被测制冷器具周边预留≥30cm 散热空间,设备放置区域保持水平,地面干燥无积水。
4.2 被测制冷器具准备
4.2.1 器具预处理
清理箱体内部杂物、残留冰霜、积水,保证内壁干净无油污;
将器具空载运行,直至内部温度稳定为额定工作温度。
4.2.2 电压工况设置
被测制冷器具供电电压调整为 0.94 倍~1.06 倍额定电压区间内最不利电压,记录当前供电电压数值。
4.2.3 分类工况区分
手动除霜器具:正常运行至蒸发器具备结霜条件;
自动 / 半自动除霜器具:锁定除霜程序,保证霜层厚度不超过两次除霜间隔下的正常霜层厚度。
4.3 试验用水与耗材准备
4.3.1 试验用水要求
仅使用常温去离子纯水 / 蒸馏水,禁止使用自来水、矿泉水,避免杂质影响蒸发及凝霜效果。
4.3.2 用水量计算
计算公式:单次试验总用水量 = 箱体总容积 (L) × 2g/(L・周);
示例:140L 箱体,每周除霜 2 次,单次凝霜试验用水量 = 140L×2g/L×1/2=140g(分多次间歇注入);
称量:使用配套高精度电子天平精准称量用水,误差控制在 ±0.1g 内。
4.4 设备安装与定位
4.4.1 箱体定位安装
打开被测制冷器具箱门,将 LS-B65 整机放置于箱体几何中心位置,调节底部支架,保证设备水平放置。
4.4.2 管路与线路布置
将注水细管延伸至蒸发皿上方,管口正对皿体中心,距离液面 5~10mm;
设备电源线、检测线路从箱体门缝引出,关闭箱门,保证门体密封良好。
5、水汽蒸发及凝霜除霜试验
5.1 试验参数确认
调整加热源初始功率:低温箱体工况下,初始功率设为 1W,预热 3min 后逐步提升至标准功率4W;
间歇注水:根据试验时长决定单次注水量与注水周期。
5.2 凝霜
确认制冷器具正常运行、箱门完全关闭。设备持续蒸发水分,直至蒸发器表面形成均匀霜层。控制霜层厚度不超过两次自动除霜间隔内的正常霜层厚度。
5.3 除霜性能测试流程
5.3.1 启动除霜
凝霜程序暂停后,按照国标要求启动被测器具除霜系统。
可独立通电的器具:按 标准对应条款单独给除霜系统供电;一体式压缩器具:按规定电压整机供电启动除霜。
若器具自带除霜时间调节装置,调至厂家推荐标准时长。
5.3.2 除霜过程监测
开启外接温度记录仪,全程监测器具蒸发器、箱体内部各关键点温度;
观察霜层融化状态,记录除霜起始时间、结束时间、融水排放情况;
核心判定标准:除霜全过程中,器具任何部位温度不得超出标准限值。
5.3.3 除霜结果判定
合格:霜层完全清除、无残留冰渣,全程无超温、无漏水溢出;
不合格:除霜不彻底、局部超温、融水堆积溢出,并记录异常数据。
5.4 多组连续试验操作
5.4.1 单组试验收尾
一组凝霜 + 除霜试验完成后,暂停所有程序,清空蒸发皿残留水分。
5.4.2 间隔休整要求
两组试验之间间隔≥10min,让加热源、腔体自然降温,避免连续高温加速部件老化。
5.5 试验数据记录与存档
记录数据项:箱体容积、总用水量、加热功率、凝霜时长、除霜时长、各监测点温度、器具供电电压、霜层状态。
6、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
6.1 每日使用后维护
用无尘软布擦拭蒸发皿内壁、底座残留水渍,禁止使用钢丝球、腐蚀性清洁剂,保证设备无积水、无粉尘。
6.2 长期闲置保养
设备断电、日常维护完成后,蒸发皿内放置干燥剂,整机套上防尘罩,放置干燥通风库房;每月通电30分钟,防止元件受潮损坏。
6.3 校准周期要求
为确保设备测量精度与使用可靠性,建议定期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计量机构进行校准。推荐校准周期为12个月。具体校准周期可由用户根据使用频次、环境条件及质量体系要求自行确定。
7、常见故障排查与处理
| 故障现象 | 可能原因 | 处理方法 |
| 设备加热功率偏低/不稳 | 设备供电电压偏低、电网电压波动不稳 | 检查供电线路与配电电压,调整至设备额定 AC 220V±10% 范围内;电压波动严重时,外接稳压电源后再开机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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